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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大:
吾輩在家眾,見出家師父之過,宜善處其事。
師父師父,自然是師之過失。師之過失,那也是老師的過失。若欲指出,或於其行為有疑惑,宜私下請教。正如小學老師給小學生講題目,錯了未必是老師真的錯了,有時是老師為了考查學生對定理法則的認識深度與信心,若相信自已的解題方法是對的,就應堅持。依法不依人。對真理的尊重應當與對師的尊重一樣。有疑惑,可以私下問候,但不應於大眾中指責。於大眾中指責,有多方面的過失。
其一,師未必是錯,自已未必是對。
其二,師未必是錯,自已理解不對,產生誤會。
其三,師可能示過錯失,以方便教導學人。但並非師真有過失。如小學老師故意做錯小學生的題目。
其四,於眾中指責師之過失,於他人易動搖對師的信心:此師如此過失,定是惡師邪師。若作是念,於僧寶難起信。
其五,外道眾生若聽之,則生是念,彼師德行如此,彼道亦非高明。
其六,於眾中指責師之過失,自已的師道之禮亦非合情合理。外道見之,作是念,有其師,必有其弟子,弟子不合師道,其師所教也。污及師弟子及其道。
其七,若見他人過,自過即是左。若以自以為是之見為標準,說師之過,常為見惑所迷。
其八,若常見彼師說不如法之事,於私下請教,不得合理合情之答案,不得相契合已心,可以暫時遠離。不應四處轉語,將已意於師之評價,告之他人,易犯誹謗師過。待他日見地長進後再來觀此事。
其九,若有不如法之師,不應轉語。惡行不宜傳人,惡名不宜廣宣。是名遮惡。
其十,若有犯國法之師,但應說事,不應說人。依法辦事,不說人之過。何以故?大菩薩常行於非道,非吾輩凡夫能識故。
释常辉:
正大仁者深明佛义,于诸教理教规,解悟甚深,学修有证,应为大众学习的楷模。
客人:
在家不知道出家人有什么戒?好象不是这样吧.其实很多的戒律,都是佛根据在家人向佛检举僧某些行为不妥而制定出来的。
在南传佛教国家,在家众对比丘戒的内容是十分清楚的。佛教不会因为在家众知道了其中的内容而衰败,而是因为有在家众的监督而纯正!
释常辉:
佛所说三藏十二部,一切经藏、论藏,皆是要求佛弟子认真学修的,甚至也希望其它宗教信徒去了解,去认知,一切世间凡夫,都可以披阅经论。但是,唯律藏中,特别是《四分律》的比丘、比丘尼戒,是绝对不允许未出家的人,或沙弥、沙弥尼,不够资格的僧尼偷看偷学;不允许天魔外道,以及世间所有人偷看偷学的。否则,视为盗戒盗法,会受到天神地(qi)、金刚力士嗔怒降灾,遭恶果报。
所以说,在家人是绝对不可能知道比丘250条、比丘尼380条戒律的。如果有人知道,那即是偷戒盗法,恶因果报是严厉的。
在南传上座部的戒规中,更是如此,比汉传佛教更严格。白衣弟子对于僧尼众等,是绝对的尊崇恭敬,资财供养,愿为走使,依教奉行,不象汉传佛教僧俗相处随便。 |